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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硕士(博士)研究生答辩秘书相关通知
发布时间  :  2018-05-22     阅读  :  

通知:

按照《欧预赛最新比赛结果在职教职工人员经费发放的补充规定》的通知( 重大校〔2017〕389号)的规定,在职职工(含博士后)担任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答辩秘书不能以“专项业务工作劳酬”支付其劳酬,只能在“二级单位绩效奖励”中予以考虑。

经过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,博士生也可担任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答辩秘书。

博士生担任答辩秘书的劳酬建议为,硕士答辩:100元/每生,博士答辩:150元/每生。如选派未担任过答辩秘书的博士生需提前报学院审核并进行培训。